“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2010年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并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钢铁、有色、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高能耗行业中重点企业(年能耗1万吨标煤及以上)是能源消耗大户,其能源消费量约占全部工业能耗消费量的70%,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50%左右。
为加强高能耗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提高能源效率水平,2006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2007年5月,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启动重点用能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为贯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0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07]24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是指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实践活动。深化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对促进企业节能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