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矿产铅冶炼指标
3.1 单位粗铅综合能耗
定义:单位粗铅综合能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粗铅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粗铅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计算公式为:
单位粗铅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1000×报告期粗铅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煤)/合格入库的粗铅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粗铅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粗铅各工序直接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与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的分摊量之和。
铅、金(银)混合矿熔炼时应按处理的铅精矿、金精矿(包括金块矿和金银物料)的重量占总入炉精矿的比例进行分摊,精炼工序的能耗全部计入铅内。总入炉精矿量包括铅精矿、金精矿(包括金块矿和金银物料),不包括溶剂和本系统的返回品。铅含量在40%以上的金银物料全部计入铅内,铅含量低于40%、金银含量在100g/t以上的非铅系统渣料应作为金银物料。
母项为合格入库的粗铅产量,指以铅精矿为原料生产的矿产粗铅,不含再生粗铅产量,子、母项口径要一致。
3.2 单位铅精炼综合能耗
定义:单位铅精炼综合能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粗铅到产出电铅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电铅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计算公式为:
单位铅精炼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1000×报告期从粗铅到电铅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煤)/合格入库的电铅(铅锭)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电铅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粗铅到产出电铅各工序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与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的分摊量之和。
母项为合格入库的电铅(铅锭)产量。
3.3 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
定义: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电铅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电铅各工序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计算公式为:
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1000×报告期从铅精矿到电铅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煤)/合格入库的电铅(铅锭)产量(吨)
说明:(1)子项的电铅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电铅各工序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与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的分摊量之和。
(2)母项为合格入库的电铅(铅锭)产量,指以铅精矿为原料生产的矿产电铅(铅锭),不含再生电铅产量,子、母项口径要一致。
(3)计算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时不包括综合回收硫酸以及烟化炉回收氧化锌时所消耗的能源量
3.4 析出铅直流电单耗
定义:析出铅直流电单耗是指铅电解过程中,每生产1吨合格析出铅所消耗的直流电量。计算公式为:
析出铅直流电单耗(千瓦.时/吨)=10000×析出铅直流电消耗总量(万千瓦.时)/实际析出铅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直流电消耗总量包括线路损失电量和电解槽耗电量。
母项为实际析出铅产量。
3.5 粗铅焦炭单耗
定义:粗铅焦炭单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粗铅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粗铅所消耗的焦炭量。计算公式为:
粗铅焦炭单耗(公斤/吨)=1000×报告期粗铅焦炭消耗量(吨)/合格入库的粗铅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粗铅焦炭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粗铅各工序消耗的焦炭量。
母项为合格入库的粗铅产量。
4. 再生铅指标
4.1 单位再生粗铅综合能耗
定义:单位再生粗铅综合能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再生铅物料到产出再生粗铅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再生粗铅各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计算公式为:
单位再生粗铅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1000×报告期再生粗铅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煤)/合格入库的再生粗铅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再生粗铅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再生铅物料(铅膏、板栅)到产出再生粗铅各工序直接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与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的分摊量之和。
母项为合格入库的再生粗铅产量。
4.2 单位再生铅精炼综合能耗
定义:单位再生铅精炼综合能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再生粗铅到产出再生精铅(铅合金锭)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再生精铅(铅合金锭)各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计算公式为:
单位再生铅精炼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1000×报告期再生精铅(铅合金锭)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煤)/合格入库的精铅(铅合金锭)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再生精铅(铅合金锭)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再生粗铅到产出再生精铅(铅合金锭)各工序直接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与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的分摊量之和。
母项为合格入库的再生精铅(铅合金锭)产量。
4.3 单位再生铅冶炼综合能耗
定义:单位再生铅冶炼综合能耗是指报告期从处理再生铅物料到产出再生精铅(铅合金锭)的过程中,每生产1吨再生精铅(铅合金锭)各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吨标煤)。计算公式为:
单位再生铅冶炼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1000×报告期再生精铅(铅合金锭)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煤)/合格入库的精铅(铅合金锭)产量(吨)
说明:子项的报告期再生精铅(铅合金锭)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报告期从处理再生铅物料(铅膏、板栅)到产出再生精铅(铅合金锭)各工序直接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与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煤)的分摊量之和。
母项为合格入库的再生精铅(铅合金锭)产量。 |